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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申明
发布时间: [2008-11-27]  发布部门:系统管理组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宁海县卫生局   查看:778

宁海县卫生局网站()提出请求,本网站会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六、限制利用原则
   本网站只有在下列条件下,方对收集的个人资料进行必要范围以外的使用:
  (一)已取得您的书面同意;
  (二)为免除您在生命、身体或财产方面遇到的急迫危险;
  (三)为防止他人权益遭受重大危害;
  (四)为增进公共利益,且无损于您的重大利益。

七、披露个人资料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其要求或为了公共安全的目的提供个人资料;这种情况下的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八、网上调查活动
   为了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本网站会不定期地举办请您参加的网上调查活动,在您参与当中,您公布的任何信息都会成为公开的信息。因此,我们提醒并请您慎重考虑是否有必要在这些活动中公开您的个人信息。

九、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
  (一) 本网站通过计算机技术对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给予保护,在此郑重声明:任何16岁以下的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都应事先得到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的可经查证的同意。
  (二) 监护人应承担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的首要责任。
  (三) 本网站认为有必要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时,仅为回复未成人特定要求的目的,一但回复完毕即从记录中删除,不保留或使用这些资料,并保证不会要求未成年人提供额外的个人资料,作为允许其参与网上活动的条件。
  (四) 未经监护人的同意,本网站不会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传送。本网站若收集监护人或未成年人的姓名或其它网络通讯资料,仅是为满足监护人的要求;若监护人在一定时间放弃这一要求时,本网站会主动从记录中删除此类资料。
  (五) 若经监护人的同意,本网站可对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进行收集,并向监护人提供:
1、审视其子女或被监护人收集资料的机会;
2、拒绝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个人资料被进一步收集或利用的机会;
3、变更或删除其子女或被监护人个人资料的方式。
  (六) 监护人有权拒绝本网站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做进一步的联络。

十、免责
   除上述第七条规定属免责外,发生下列情况时本网站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信息的泄露。
  (二)任何由于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
  (三)由于本网站不拥有或不控制的公司以及我们不雇佣或不管理的人员所造成的个人信息的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四)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个人资料泄露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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